赣粤高速(600269) - 赣粤高速《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赣粤高速赣粤高速(SH:600269)2025-11-27 18:01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0] 董事会会议变更规则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2] 董事会会议出席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且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每年度出席会议次数不得少于总数的3/4[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14] 董事会会议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9] - 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21]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董事会会议其他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6]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34] - 应向股东会进行年度和定期报告,董事应书面报告年度履职情况[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