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600645) -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源协和中源协和(SH:600645)2025-11-27 18:3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现任监事职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自然免除[1] - 新增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规范工作规程[43]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新增联席总裁[4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等非实质性修订[1] - 注册登记地变更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2] - 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为新增章程内容[3] -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3] - 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增加资本方式中“公开发行股份”修订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公司应15日内书面答复[6]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7]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重大交易满足多项条件(如资产总额占比、成交金额占比等)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高于5%的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融资、授信及相关资产抵押、质押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7] - 多种情形(如董事人数不足等)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9]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相关资料[20]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7][28]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需担责[28][2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3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3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51]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52] - 公司年度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10%[52] 其他规定 - 公司通知有多种送达方式及日期规定[5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