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舍得酒业舍得酒业(SH:600702)2025-11-27 18: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8]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7] - 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9]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与方式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26]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会议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董事选举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的股东提名的人士,可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会选举[1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投票权征集与限制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议事规则 - 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6] - 本议事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26] -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6] 法律意见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