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603439)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力制药三力制药(SH:603439)2025-11-27 18:3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指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6] - 股东会对重大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涉及多个指标,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等[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9]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20]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表决规则 - 股东出席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2] - 股东会审议董事选举提案,应对每个候选人逐个表决[25]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时需宣布非关联方股东持有或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27]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8] - 选举两名及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28]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通过[3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4] 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6]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7]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37] - 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37]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39]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41] - 公司因法律或股东会决定修改本规则,修改草案报股东会通过后施行[41]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