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603439)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力制药三力制药(SH:603439)2025-11-27 18: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2][8][10][11][12][1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等方式[8] -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执业资格等条件[5][6]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审核后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9][10]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3] 文件保存与改聘情况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 出现特定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6]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职位空缺,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委派其他事务所,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6]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8] 改聘审核与信息披露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8]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需明确发表意见[18]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改聘事务所的股东会决议公告需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内容[19] 其他规定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9]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事务所并监督其审计工作[21]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和关注[23]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