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600645) -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中源协和中源协和(SH:600645)2025-11-27 18:3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处理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按《上市规则》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4]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项披露 - 除定期报告外的其他信息披露公告为临时报告,重大事件立即披露[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 - 规定时间无法披露重大事项详细情况,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17]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20]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股权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23]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3]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披露时说明解聘原因和其陈述意见[24]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披露[26]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7] - 定期报告编制经董事会组织安排,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且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30] - 信息披露文件报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董事)审定,重大事项按规定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批[30] 保密与内部审计 - 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34]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监督[36]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主动告知公司[3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告知公司[38] - 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动告知公司[38]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39] 信息问询与披露 - 建立针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信息问询制度[4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问询[40][41][42] - 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书面答复意见整理、分析和研究并履行披露义务[40][41][69] 商业秘密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44]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披露[44]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45]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46] 文件保存 - 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及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签署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48] 违规处理 - 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人员追究责任,董事长等对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1]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或决定更正时及时披露,涉及财务信息按规定更正[52]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罚并可要求赔偿,监管部门另有处分可合并[53] - 各部门等未及时报告或报告不准等致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相关责任人[5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处分责任人[53] - 信息披露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3] - 对责任人有从重、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53][54]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警告等多种方式[54]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多重复核机制,针对差错制定整改措施[55] - 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55] - 公司对违规人员处理情况及时向证监局和上交所报告[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