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丰乐(0007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国投丰乐国投丰乐(SZ:000713)2025-11-27 18:32

担保额度限制 - 公司及子公司单户融资担保额原则上不超本企业净资产的50%[6]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3] - 对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再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5][20] 担保信息上报 - 担保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司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担保情况[22] - 担保人应在识别担保风险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告相关担保风险信息[22] 担保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及时披露[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