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丰乐(0007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国投丰乐国投丰乐(SZ:000713)2025-11-27 18:3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4] - 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六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10]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股东会其他规定 - 2025年11月27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2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9]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9]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内容[30]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2]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5]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