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股东会股东提案权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2] - 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名修订为9名,新增职工代表董事1名[27]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80,701,75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起诉[7][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等情况应当日书面报告董事会[8]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股东会[13][14] 利润分配 - 公司上市后年均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市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41] -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的30%时,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41]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通知时间从30天改为10天[43]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