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安邦护卫安邦护卫(SH:603373)2025-11-27 19: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办理 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 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应当 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五)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