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安邦护卫安邦护卫(SH:603373)2025-11-27 19:0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信息披露情形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需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2]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等程序[28] - 临时报告涉及董事会等决议的,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审核并披露[30] - 不需经董事会等审批的信息披露,各职能部门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后审核披露[31] 信息管理与保密 - 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1] - 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负责信息资料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保管期限不低于10年[40] - 公司相关人员在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5]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审批,提供保密提示函并留档[46] 相关主体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等知悉重大信息应书面告知董事会办公室[3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建立报告制度[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配合披露[40][41][4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应配合披露[41]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配合披露[42] 违规处理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说明原因及听取陈述意见[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使用信息,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47] - 信息披露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等,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57]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62] - 各部门未报告规定事项致信息披露问题,公司将处罚责任人[49] - 多种违反规定致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50] - 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52]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55]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可附带经济处罚[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