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的职责,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 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诚信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