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邦护卫安邦护卫(SH:603373)2025-11-27 19: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前不得低于10%[8]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0]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发书面通知[11][12]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3] 出席及主持 - 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16]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7] - 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19] 会议内容 - 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需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需述职[19]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22] 记录及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25][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6] 决议相关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6] 其他规则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修订[29]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30]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1]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