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关联资金往来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杜绝占用行为[3] - 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5]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担保应提供反担保[7] - 股东会审议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表决,半数以上通过[8]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往来[9] - 注册会计师审计年报需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9] 违规处理 - 锁定占用资金相关当事人股份[15] - 对责任人行政及经济处分,损失可追究法律责任[15] 资金清偿 - 被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符合规定[16] - 应聘中介评估抵债资产,以评估值或账面净值定价[17] 方案审议 - 独立董事就以资抵债方案发表意见或聘中介出报告[17] - 以资抵债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7]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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