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的原 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负责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若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外投资(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