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11]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12] 关联交易决策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关联董事表决关联交易协议时应回避[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18] 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21] - 与关联方交易(除担保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经股东会审议[22]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23] 关联交易原则及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遵循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等原则[4] - 公司应防止关联方干预经营及占用转移资金资产[13]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4]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4]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28]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3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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