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9] 募投项目论证 - 搁置超1年、完成期限超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15] - 节余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17] 募集资金置换与管理 -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7]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闲置资金使用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董事会审议后公告[18] - 到期归还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审议并公告[18] - 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12个月内不超总额30%[20]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9]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对账单,可终止并注销专户[9]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5]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专项报告并披露[25] 资金情况检查 - 保荐或顾问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核查报告[26] 审计与责任 - 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鉴证报告[26] - 责任人违规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2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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