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 - 年度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报告披露与报送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将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在指定媒体[3]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将年度报告报送辖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6个月内报送中国证监会[4]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重大事项汇报[10] - 独立董事应会同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沟通审计事宜[10] - 独立董事应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11] - 独立董事应关注董事会会议程序,不符规定可提意见[11]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3] - 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13] -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16]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6] - 审计委员会审议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报并表决[16][30]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评价公司内控情况[17] 其他 -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汇报重大事项[6] - 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制定年度内控检查监督计划[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修订[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