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11月制定工作细则[2]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8] 职责与决策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11]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3] - 会议至少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回避与信息管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并回避表决[24][25] - 会议记录和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委员权力与评估 - 闭会期间可跟踪业绩,公司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27]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可质询董事和高管[28][31] - 委员根据情况对业绩指标等作出评估[28] 细则生效与修订 - 细则与法律或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由董事会批准[32]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