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以规范和保障内部审计监督[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6]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重大事项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审计流程时间要求 - 内部审计实施前应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5] - 审计终结审计小组应在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5]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5]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或决定有异议可在15天内向审计委托人提出[16] 内部审计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9] - 内部审计部门对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审计[9]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特定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20][21][22]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审计业绩快报[19][23]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鉴证报告要求 - 公司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6] 报告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7] 审计档案建立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对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29]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31] 重大缺陷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8] - 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等情况,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9] 问题处理与责任追究 - 公司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并向深交所报告[32] 违规处罚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审计制度将视情节处分[33] - 拒绝、隐匿、谎报资料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会被处罚[34] - 阻挠审计人员职权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会被处罚[34] - 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单位和个人会被处罚[34] - 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会被处罚[34] - 打击、报复审计和检举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会被处罚[34] - 利用职权谋私利的审计人员会被处罚[35] -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审计人员会被处罚[35]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由其负责解释和修订[37]
泰祥股份(30119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