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0022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濮耐股份濮耐股份(SZ:002225)2025-11-27 20: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3] 会议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1] 投票权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 表决规则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5] 其他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28] - 派息、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