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0022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濮耐股份濮耐股份(SZ:002225)2025-11-27 20:02

重大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2] - 单独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案超100万元诉讼、仲裁属重大信息[6] -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订立超100万元生产经营合同属重大信息[10] -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订立超50万元市场推广合同属重大信息[10] 重大风险界定 - 遭受单次100万元以上经营损失属重大风险事项[6] - 未清偿到期或未获清偿重大债务、债权达50万元以上属重大风险[6] - 可能承担50万元以上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属重大风险[6] 重大变更界定 - 产品销售或原材料采购价格月变动幅度达50%以上属重大变更[7] - 订立与生产经营相关且超500万元重要合同属重大变更[7] - 订立与市场推广相关且超50万元重要合同属重大变更[7]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知悉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总裁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4] - 控股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会办公室[16] 信息管理要求 -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16]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加强保密工作[16] - 未经授权各部门不得对外公布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董事会办公室与投资者沟通非强制性披露重大信息[16] - 董事会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1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或导致披露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