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002225) - 内部审计制度
濮耐股份濮耐股份(SZ:002225)2025-11-27 20:02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6] -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6]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监察部工作[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9]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9]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18] 计划与报告时间 - 审计监察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0] - 审计监察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1] - 审计监察部对财务、内控、项目、合同等多种业务进行审计监督[11] - 审计监察部主要监督检查内部控制、会计核算、资金财产等[11] 审计流程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4]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一周内向董事长书面申诉[15] - 董事长接到申诉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5] 评价与披露 - 审计监察部应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查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21] - 审计监察部重点检查对外投资、资产交易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22] - 审计委员会根据评价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1]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31]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32]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2] 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审计监察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绩效[24] - 审计监察部可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建议[24] - 公司可对利用职权谋私利等行为的内审人员进行处分追责[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