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轮股份(002126) -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3名,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员时原委员仍履职[4] 工作规则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天发出会议通知[13]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14] - 会议应由2/3以上(含2/3)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16] 其他规定 - 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 - 本规则修订稿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施行,原规则同时废止[23] -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应披露审计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6] - 董事会休会期间,重大或特殊事项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提交报告[20] - 高级管理人员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报告,应由总经理或负责相关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