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捷通(0158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畅捷通畅捷通(HK:01588)2025-11-27 20: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命[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具体职责包括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委任建议、审查候选人等[8]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通知及材料提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7]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可现场、电话、视像等方式召开,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17][20]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及相关方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性质与程度[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2]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参与的表决结果[22] 细则规定 - “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24]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24] - 未尽事宜按法规、监管规则和章程执行[24] - 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后者执行并修改细则[24] - 中英文版本歧义以中文为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