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301223)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中荣股份中荣股份(SZ:301223)2025-11-28 07:54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 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发展之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 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 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 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为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 事会任免。公司应当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实际 控制人的关系等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