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30122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 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事项,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荣印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情形或事件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 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有可能接 触相关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