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正特浙江正特(SZ:001238)2025-11-28 16:16

信息报告人员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应报告[4] 信息报告规则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特定时点后预报信息[6] - 按规定报告重大事件进展情况[6][7] - 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7] 信息处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并决定是否披露[8] - 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0] 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