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核准发行4706万股,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91026.9345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2000万股普通股[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1026.9345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所得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再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再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履职[65] -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5]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含)独立董事[7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98] - 每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0]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三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98]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08]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 公司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9]
广信股份(60359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