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3007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设研院设研院(SZ:300732)2025-11-28 17: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9]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依据及异议[9]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7] 其他会议规定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经该会议审议[1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24]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3]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提出延期会议或审议[24]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5]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2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的股东[27]

设研院(3007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