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3007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选新董事和聘高管前至少20日提人选建议和材料[8]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提前2日,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委员职务[13] 其他 - 非现场表决结果3日内书面通知委员[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