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3007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设研院设研院(SZ:300732)2025-11-28 17: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2] 管理对象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5] 沟通内容与渠道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5]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工作[5] 具体工作要求 - 在官网开设专栏,利用公益网络平台开展活动[6]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7] 组织与人员 - 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董办负责开展工作[11]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2] 合规与培训 - 活动中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11] - 相关工作人员应参加培训[13] 档案与限制 - 健全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记录情况[13]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3] 责任人 - 总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联络人和责任人[1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照相关规定执行[15] - 与规定不一致时以上述规定为准[15] - 由董事会解释并修订[15]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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