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发展(60020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衢州发展衢州发展(SH:600208)2025-11-28 17:16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顾问[7] 募投项目 - 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1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非保本[14]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6]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累计使用不超30%[16] 协议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签订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备案公告[8] - 闲置资金补流董事会会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6] - 补流归还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6]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18]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8]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10%以上,股东会审议[18] 核查与审计 - 董事会半年度核查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6] - 年度审计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6] - 独董等可聘请,公司配合承担费用[26] - 董事会收到报告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