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6008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董事及高管辞任 - 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辞职报告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5] -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辞任董事[5] 其他规定 - 非任期届满离职需报审计委员会备案[7]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解除职务[7] - 辞任生效需在规定时限内办妥移交手续[8] - 任职责任不因离任免除,1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9] - 未履行完承诺需提交说明并继续履行[9] - 公司可追究违规人员责任[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