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60082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人民同泰人民同泰(SH:600829)2025-11-28 17:31

审计部门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5] - 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4] 审计人员与程序 - 审计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二人(含审计组长)[14] - 审计组在审计实施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14]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编制计划、分四个阶段实施等[14] 审计报告与意见 - 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应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送交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5] 审计权限与职责 - 公司授予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多项权限,如访问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源等[11] -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收支等[5] 审计整改与考核 - 公司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明确责任人等[17] - 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或部门绩效目标考核[18]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或不配合内部审计等4种情形将被责令改正等[20]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未按规定实施审计等5种情形将被处理[20][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