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60506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股东会审议)2025年11月
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董[6] - 以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距到账时间不得超六个月[12]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一年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1] - 超过投资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应重新论证[11] - 原则上不能变更,确需变更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19] 闲置资金与节余资金使用 - 拟用闲置募投资金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3]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可免程序[23]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23]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可免程序[24] 资金监管 - 内审至少半年查一次并报审计委员会[27] - 年度审计需聘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7] - 保荐人或独董至少半年现场核查[27] - 年度结束后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交上交所[27] - 董事会应在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29] 超募资金使用 -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注销,应在结项时明确计划并投入[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