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60159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具有《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人 员;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期间,以总经理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聘任议案审议通过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五条 总经理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 序和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