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6015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电影上海电影(SH:601595)2025-11-28 17:46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13]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3]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应在六个月内实施[14]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年报披露可免审议程序[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可免审议程序[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期限且不超12个月[16]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8] 资金使用说明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19]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变更后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23]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5]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7]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上交所[28] - 核查报告应包括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等情况[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报告结论性意见[29] 配合与整改 - 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提供资料[29]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未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应督促公司整改并报告上交所[2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1]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