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决策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与业绩考核工作[3]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3] 薪酬标准与发放 - 总经理绩效薪酬标准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6] - 董事薪酬按季度发放[9] 薪酬机制与调整 - 公司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9] - 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应随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调整[12] 薪酬追回与奖惩 - 因财务造假等需对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10] - 经批准可设专项奖惩方案[12]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