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厦 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