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厦门港务厦门港务(SZ:000905)2025-11-28 18:02

人员设置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人员职责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8]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分管相关工作[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9] 会议制度 - 公司实行办公会会议制度,讨论重大事项[14] - 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或指定他人[14] - 办公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15] 决策流程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提交办公会审议,需党委前置研究[16] - 投资项目经办公会研究决策或提交有权机构批准[21] - 重大事项均需经公司办公会审议[21][22][23] 其他规定 - 公司原则上仅为成员企业提供担保,特殊情况需表决[24] - 公司及成员企业重大事项需上报[25] - 董事会对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考核与奖惩[27] - 细则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