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600729)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稿)
重庆百货重庆百货(SH:600729)2025-11-28 18:17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2]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2] -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20] 报告提交相关 -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 - 审计法务部(纪检)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报告[10] 财务问题处理 - 存在财务造假、重大会计差错等问题,应要求公司更正财务数据,完成更正前不得审议通过[12] 内部控制监督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时,需监督指导审计法务部(纪检)开展相关工作[12] -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问题,应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3] 财务负责人聘任 - 审议聘任财务负责人时,需关注其是否被采取相关措施或处分及任职资格[13] 临时股东会会议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1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16] 股东诉讼相关 - 可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1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7] 资料提供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22] 半年度报告审计 - 半年度报告特殊情况需审计,工作流程参照年报审计条款执行[25] 规程实施与解释 - 本工作规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