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600887)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股东会审议,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6][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的表决权要求不同[23] - 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4]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股份违规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包含多项内容[2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且保存不少于十年[29][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2016年规则废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