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股利派发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 现金分红比例 - 最近3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的30%[7]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7] - 成熟期或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7]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8] 不分配情形 - 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5000万元为重大投资[8] 政策调整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内容并说明是否符合规定[18] -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时,未制订或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需说明原因[19] - 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3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公告[20] - 年报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相关事项[21] - 对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或变更应说明条件及程序合规透明情况[19] 监督与制度 - 审计委员会关注董事会执行分红政策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正[22]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1]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1]
盛达资源(000603) - 分红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