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0012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东瑞股份东瑞股份(SZ:001201)2025-11-28 18:17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重大关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4] 交易金额计算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5] - 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以实际增资或受让额与放弃部分金额之和为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7] - “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7]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0]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25][26]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7]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8] 特殊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但重大交易仍需履行披露和审议程序[31] - 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应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审议程序,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2] 相关定义 - 制度规定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范围[34] - 制度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的情形[34][35] - 制度规定公司关联股东的情形[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