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对公司经营计划等研究提建议并检查评价[7] 战略委员会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主任委员主持[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9]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免职务[10]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召开[10] 细则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