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0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A股8000万股[8] -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2200万份GDR,代表2.2亿股A股股票[9] 公司资本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25970368亿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25970368亿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需书面请求说明目的[29][30]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0] - 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2]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3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3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公司工作[3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76]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不超过30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9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2]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92] 公司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12]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6]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6]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27] 公司解散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 - 公司解散应在十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32]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公告债权人[134]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