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6055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送达通知[4][5] - 董事会办公室2日内将临时会议提议报告董事长[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出,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1]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定期记名、临时现场表决[14] - 通讯表决规定时限,未表达意见视为弃权[14] - 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情况从规定[1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通过[16]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6]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专人负责[18] - 记录包含多项内容,董事签名,载明独立董事意见[18][19] - 董事有不同意见可附加说明[19]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1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1]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规则[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