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SH:600516)2025-11-28 18:32

人员变动规则 - 董事和高管辞职需书面报告,收到日辞任生效[4]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公司依法解除特定人员职务[5] 决策程序 - 股东会、董事会解除职务需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信息披露与补选 - 董事会两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六十日内补选[7] 法定代表人确定 - 公司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7] 离职限制 - 离职人员两交易日内申报信息[8] - 离职后忠实义务合理期限内有效[8] - 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