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SH:600516)2025-11-28 18:32

审计报告提交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审计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1]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建立审计档案[15] - 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制度[17] - 审计工作完成后,及时对工作底稿分类整理并归档[17]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十年[17] 职责与权限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7] -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检查和评估[7] - 内部审计部门有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等审计权限[8] 评价报告与说明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4] 监督与处罚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19]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提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执行[19]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违反规定,董事会责令限期纠正并给予处分或处罚[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