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2] -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务需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3]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4]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40,0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7][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规有权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9][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人员等给公司造成损失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起诉,特定情况可自己名义起诉[10][11]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16] - 年度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8]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3] 独立董事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23][24]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5] 利润分配 - 提取法定公积金比例为10%,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3]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43] - 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43]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修订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2] - 公司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3][54]
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和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